中国共产党西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 gxxilinbwb.gov.cn |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站内搜索 ·我要留言 |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 |
|
西编办发﹝2016﹞8号
西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精神,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对象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办启动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为县本级机关、群团(名单详见附件1)发放统一样式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为经西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发放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体发证工作由西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
二、办理程序
(一)机关、群团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机关、群团单位可根据不同情况(初领、补领、撤销、变更)提交申请材料,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3)。为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办理时须先将填写完整的《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发送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电子邮箱:xlsdj97@163.com,待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并电话通知后,再打印所需纸质材料前往办理。
(二)事业单位换领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即可换领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换领新版证书可结合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证书补领等事项同时进行。
三、时间要求
为确保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按照自治区、市的要求,按时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现将办理时间作出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为各单位集中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2016年7月21日-31日,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材料录入及档案整理。
四、其他事项
(一)赋予各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全国唯一性,即为机构存续期间唯一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及早申领并妥善保管。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按时换领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此前所发证书即为旧版证书,一律停止使用,并依法由西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回收处理。
(三)机关、群团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所需具体表格、填写要求及办事服务指南(详见附件2、3)等可登录公共邮箱(bb8682870@163.com,密码:8682870)自行下载。
(四)赋码、换发证书均不收取费用。
(五)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达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联系人:熊丽兰;联系电话:0776-8682870。
附件:1.西林县本级机关、群团等单位名单;
2.《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
服务指南;
3.《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
请表》及服务指南。
西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
西林县本级机关、群团等单位名单
附件2: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机关□ 群团□ 其它□ 初领□ 换领□ 补领□ 撤销□
注:表格中登记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指南
[初领、补(换)领、撤销]
(地方适用)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等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补(换)领、撤销业务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名称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初领、补(换)领、撤销。
三、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四、受理机构
(一)机构名称:XX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受理对象:机关、群团等
五、受理数量
无限制。
六、办事条件
(一)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3、有稳定的机构地址。
(二)初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A、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
B、未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
注: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复印件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二)相关证明式样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我单位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
□我单位租赁房屋,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划拨房屋
□其它情况
申请人(盖章)
×年×月×
附件3: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信息变更申请表
机关□ 群团□ 其它□
注:表格中登记信息需对外公开,请申请机构确保信息非涉密。
西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印发
|